关于造价工程师报名复核的相关信息如下:
成绩查询及资格复核
成绩查询:考生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登录“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成绩复核: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申请成绩复核”。客观题科目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复核申请,不接受其他情形成绩复核。各科目合格分数线为卷面分值的60%。
资格审查复核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登录“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
提交复核材料: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可在公告期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复核材料清单如下:
考全科考生:
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在本省工作证明文件(仅省外户籍考生提供)。
免一科考生:
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免一科证明文件,包括: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乙级);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公告时间及复核地址
具体的公告时间和复核地址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通知。
建议: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尽快完成成绩复核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资格审查复核时,考生需按照要求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