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的告知承诺制是指 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阶段,通过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需要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该制度旨在简化报名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具体承诺内容包括:
已知晓告知事项:
报考人员承诺已经了解并知晓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所有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
已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承诺自己已经符合所有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报考人员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内容。
愿意接受核查:
报考人员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承诺如果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选择了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仍然需要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则需要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
建议所有报考人员在签署报考承诺书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承诺书的内容,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并且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以避免因虚假承诺而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