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不良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未取得资质证书而承揽工程,或承揽超出本单位资质范围的工程。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通过伪造、涂改、出借、转让等手段取得资质证书,并承揽工程。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冒用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在资质变更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影响企业合规运营。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对资质证书进行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
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不良记录的影响包括:
被记入信用中国和故意平台进行通报。
可能导致企业信誉受损,影响未来的业务发展。
可能面临罚款、暂停执业、吊销资质证书等严重后果。
因此,二级建造师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良记录的产生,以维护个人和企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