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处理施工承包企业的索赔请求时,会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及时性原则:
施工承包企业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这是提出索赔的基本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监理工程师可能不会同意索赔。
公正性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做出公正的决定。合理的索赔应予以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驳回。
协商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决定。
授权原则:
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在合同规定及建设单位授权的权限之内。如果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在同意索赔前会综合考虑索赔的合理性、及时性,并遵循合同条款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才可能同意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