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分别如下: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
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修理);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
除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除25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修理);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能力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了解国际消防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能够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准确无误,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掌握案例分析答题技巧。
其他注意事项: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应当与其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注册级别相符合,本人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
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对其执业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指南和建议有助于注册消防工程师更好地理解其职责、能力要求及执业范围,从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