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所得税减免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享受每年3600元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该减免仅限于取得证书的当年,且只能抵扣一次。
免考科目政策
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以减免一至两门考试科目。
减免科目包括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减免一门科目)以及建设工程经济和工程伦理(减免两门科目)。
免考并不意味着可以缩短考试时间,考生仍需参加其他考试科目并通过考试才能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
免考条件
免考两科的条件包括:受聘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并有20年相关工作经验。
另外,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也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
其他减免政策
高级职称免考:在工程建设管理岗位工作多年并荣获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士,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免试部分考试科目。
相近专业资格转换:已取得某些特定执业资格者,在申请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时可能享受免考若干基础科目的待遇。
国外工程类专业资格互认:持有国际认可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的申请者,可能会给予一定科目免除的优惠。
继续教育与实践经验特别贡献豁免:长期参与国家或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并对行业做出显著贡献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可通过提交经验证明材料争取考试科目豁免。
特殊政策导向减免:响应国家战略或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人才,如参与过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的建筑从业者,可能会有考试豁免的通道。
建议
及时关注官方政策: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考生及时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官方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免试和减免信息。
条件符合及时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尽快准备相关材料并申请免考或减税,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