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报名法规

星星讲知识 · 2025-01-04 20:20:04

二级建造师报名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以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考生,如果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则可以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

增项报考的相关要求

对于已经获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有需要增加其他专业,可以选择相应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进行考试;

通过考试合格后,将核发相应专业的合格证明,这份证明将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重要依据。

考试科目设置

二级建造师考试共设三科,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前两个科目的考试,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三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选考科目。

注册管理

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书后,需要按规定注册获得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印章;

未获得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人员,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也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

建议: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是免试和增项报考的具体要求;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名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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