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分类:
造价工程师被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证书效用:
在改革之前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其效用保持不变。
职称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后,可以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考试专业:
2018年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四个专业类别,考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不过,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在2018年暂不开考。
政策调整:
水利部取消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等三类人员的注册管理,这些人员取得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且受聘于一家单位从业的,即可上岗执业。
统筹管理: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并未被彻底取消,而是作为一个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筹实施,实现各部委自行管理的各类造价师的统筹规范管理。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并满足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对三类人员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