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项目权限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可以承担单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但合同价值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可以承担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等专业承包业务,合同价值不得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工程监理
可以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但不能单独承担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建筑设计
可以承担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但不能单独承担年产值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工程规模
通常适用于中小型项目,具体规模限制为:
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按照单项工程合同额,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3000万元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按照建筑群建筑面积,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10万平方米以下规模的项目。
按照单体建筑面积,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3万平方米以下规模的项目。
其他职责
可以参与项目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
可以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提名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选用项目团队成员。
可以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
可以决定企业授权范围内的资源投入和使用。
可以参与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签订。
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直接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
可以根据企业考核评价办法组织项目团队成员绩效考核评价,按企业薪酬制度拟定项目团队成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提出不称职管理人员解聘建议。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在项目中的权限包括承担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管理,具体权限根据工程类型、合同金额和建筑面积等因素有所限制。同时,二级建造师还可以参与项目投标、合同签订、团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