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级建造师来说,在评审时通常需要提交以下业绩成果材料:
项目合同
包括项目名称、周期、规模、地点等信息。
项目验收报告
详细记录项目完成情况、质量评价等。
项目结算报告
记录项目结算金额、依据等。
项目照片和视频
直观展示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项目获奖证书、审计报告等。
中标确认书或通知书
证明建造师参与的项目已被选中。
施工合同
证明建造师与项目承包方的法律关系。
竣工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
证明项目已按标准完成并备案。
可能的其他材料
如施工许可证、质量评估报告等。
在收集这些材料时,建造师应确保它们是最新的,并且与所参与的工程项目直接相关。如果企业不配合提供,建造师可以尝试通过官方渠道如住建局或档案馆获取所需资料。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业绩材料,并确保它们符合评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