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工作结算方式

欧大百科书 · 2025-01-05 01:26:56

造价工程师的工作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分段结算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目标结算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

根据工程合同中设定的目标和验收标准,完成一个阶段或全部工程后进行结算。

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将工程按照不同的施工阶段划分,每个阶段完成后进行相应的结算。

按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这种方式通常用于月度进度款的支付。

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单价合同

包括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根据工程内容和设计指标的确定性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

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合同、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和最高成本加变动酬金合同,根据工程成本和预期利润进行结算。

这些结算方式可以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选择和应用。在实际工作中,造价工程师需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合同要求,选择最合适的结算方式,以确保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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