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建造师和工程师的资质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资质类别和等级调整
施工总承包资质由原先的三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调整为两个等级(甲级、乙级)。
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由原先的36个减少到18个。
建造师要求变化
对于施工总承包资质,原本要求5名建造师(不同专业有所不同),现改为至少2名建造师即可。
对于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建造师数量要求也有所减少。
职称要求调整
对于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要求专职会计人员持有资格证书。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数量要求有所调整。
资质审批权收回
房建、市政、电力机电等13项一级资质审批权由各省收回,由住建部直接审批。
资质动态核查
资质动态核查将直接联网在电脑上查,企业人员不足的情况将被标注为资质异常。
社保纳税信息要求
在申请资质时,需要提供授权主管部门核查的公司社保纳税信息。
工程业绩要求
申请房建市政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必须是四库一平台里满足要求的A级业绩。
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实行备案制。
区域注册政策
比如在河北省,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雄安新区注册。
资质延续要求
延续资质时需要考核技术工人,并提供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信息。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高行业整体的专业水平与施工安全,通过提高资质门槛,促进不符合新标准的企业退出市场,同时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