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中关于水利法规的内容主要包括《水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水法概述
《水法》是中国第一部水法,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现阶段实行时间是2023年10月1日。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除外。
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
《水法》针对各类生产建设活动的特点及可能产生的危害,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如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秤作物。
水工程建设与保护
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采用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水生生物保护、航运和竹木流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水工程保护范围是指为了防止在工程设施周边进行对工程设施安全有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满足工程安全需要而划定的一定范围。范围内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改变,但其生产建设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必须满足工程安全的要求。
水资源计划与许可
开发、利用、节省、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流域、区域统一规划。水工程建设许可要求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计划。
水费与供水成本
水费是指使用水利工程供应的水而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支付的费用。供水成本包括运营管理费、大修费和折旧费以及按照规定可以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处理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
这些内容构成了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中水利法规的核心部分,考试时应当重点掌握。建议结合实际工程案例,深入理解相关法规的具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