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施工权限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可以承担单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但合同价值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专业承包:
可以承担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等专业承包业务,合同价值不得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工程监理:
可以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但不能单独承担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建筑设计:
可以承担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但不能单独承担年产值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施工项目经理权限
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工程规模
通常适用于中小型项目,具体规模限制包括:
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以担任中小型项目的工程负责人,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或电力工程等。
项目类型
可以担任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建筑范围的工作。
地域限制
二级建造师只在本省通用,不能跨省注册。注册后可担任中小型施工项目负责人。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的施工权限涵盖了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建设工程监理和建筑设计等方面,并且有明确的合同金额和项目规模限制。同时,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他们还有一系列的管理权限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