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 两门科目,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两门科目的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考察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现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涉及的内容包括已确认的规范性文件、部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等,范围较广。而《安全生产实务》则考察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业安全技术,并综合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
建议考生在备考时,针对这两个科目的特点和考试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