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诉的问题,以下是详细解答:
注销申请前的准备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市48号)第十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在申请注销注册时,应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解聘或离职证明、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
企业不配合办理注销手续
如果企业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注册建造师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申诉解除劳动关系,以维护自身权益。维权部门将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提交注销申请
注册建造师在申请注销注册时,需通过注册系统的“维权申诉”栏目申诉,并上传与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原件扫描件)。
申诉流程
若企业仍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手续,注册建造师可以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注册中心注册科进行申诉。
注意事项
在申请注销注册前,必须确保已经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且途径合法。
各地的具体申诉部门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总结:
注册建造师在申请注销注册时,必须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果企业不配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申诉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当地注册部门提交申诉材料。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顺利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