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主管部门包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
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部:
负责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水利部:
负责水利工程造价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
参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监督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国务院部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这些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考核、培训、监督检查及信用信息互通共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