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注销后若需要重新执业,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重新申报初始注册
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后,若需重新执业,应首先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按照初始注册的要求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满足注册条件
注销后重新申请注册的造价工程师,需要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并提供相关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若在注册有效期内因特殊原因暂停执业,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在恢复执业时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恢复注册申请表》,同时完成必要的继续教育。
提交必要材料
重新申请注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初始注册申请表。
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如适用)。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离退休证复印件(如适用)。
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员的就业许可证书或就业证书复印件(如适用)。
注意时间限制
造价工程师注销后需要等待三年才能重新申请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恢复执业的,应按原注册有效期办理手续;超越一个注册有效期恢复注册的,则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综上所述,造价工程师注销后重新执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包括重新申报初始注册、满足继续教育条件、提交必要的材料以及注意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