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养老待遇主要是由 企业承担的。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员工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因此,二级建造师在退休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养老金,这是国家为其提供的一项最基本的养老保障。
具体来说,二级建造师在缴费比例方面,各项社会保险的具体费用如下: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的8%(其中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
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资总额的2%(其中单位缴纳1%以上,个人缴纳1%)。
3. 失业保险:工资总额的0.5%(其中单位缴纳0.2%,个人缴纳0.3%)。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由单位负责全额缴纳,而不是由个人自行缴纳。
此外,二级建造师的退休金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政策发放,和是否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无关。具体金额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决定。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养老金、医疗保险待遇以及边远地区津贴等多种补助。这些补助措施为二级建造师提供了基本的养老保障,使他们在退休后能够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