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查分,以下是一些常见疑问及解答:
合格标准
各省分数线不一,通常按60%划定分数线。
各科满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2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20分。
成绩有效期
成绩为滚动制,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成绩异议处理
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成绩复查范围包括主观题试卷的漏评、分数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等,不包括对主观题评分标准的异议。
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等情况也可申请复查。
查分时间
成绩发布后,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会发布成绩核查公告,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当地考试部门要求提交材料进行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查分结果显示负数
“-1”代表缺考,即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即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发生。
“-4”代表其他考试严重违纪。
成绩复查方式及要求
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
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如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
建议: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公告,了解成绩复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提交查分申请时,务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表。
如果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