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调价公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原合同价乘以调价系数
公式:调价额 = 原合同价 × 调价系数。
多因素调值公式
公式:P = P0 × (a0 + a1 × X1 + a2 × X2 + ... + an × Xn),其中P0是基础价格,X1, X2, ..., Xn是影响价格的因素。
工程量偏差调整公式
当Q1(最终量)>1.15Q0(清单量)时,S=1.15Q0×P0+(Q1-1.15Q0)×P1。
当Q1<0.85P0时,P1=P2×(1+0.15)。
两者之间,可不调整。
价格指数法
公式:M=(M-M0)Q,其中M为需调整的价格差额,M0为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Q为工程量。
合同调价公式的基本原则
每次计算调整差额时,如果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
由于变更导致合同中调价公式约定的权重变得不合理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原定竣工日后的支付过程中,调价公式继续有效。
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后续支付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与实际支付日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支付计算的价格指数。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查阅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明确各种调价公式的具体适用条件和计算方法,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公式进行调价。同时,在调价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