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质量管理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质量责任制
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明确各级职责。
严格施工标准和流程
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材料和设备检验
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质量检查和记录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教育培训和考核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质量监督检查
接受各级质量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指导,关键工序编制作业指导书,坚持旁站式管理。
各级质量检查员到岗到位,及时纠正、指导,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
设备、材料和成品控制
施工中所用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要严格质量控制,按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过程检查和整改
在施工全过程中坚持自检、互检并加强过程检查,对不合格品进行整改,对重复发生或关键的质量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记录和报告
各项安装记录、检验记录、评定报告要随工程进度按实际情况填写。
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对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坚持返工;质量不合格的工件,不准上报工作量,同时对不合格工序、工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通过以上措施,二级建造师可以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质量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