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文件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造价工程师文件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本文标题:造价工程师文件解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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