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撤销转注的流程如下:
联系原注册单位:
需要先联系原注册单位,并填写撤回转注申请表。该申请表需要由原单位盖章确认后,提交给当地的建设部门。
原企业出具解聘证明:
如果转注是因为工作变动,原企业需要出具解聘证明,并在网上迁出相关信息。
现企业确认迁入:
新企业需要在系统中确认迁入,并打印相关表格,由双方企业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
如果涉及跨区或跨省转注,还需要地区建设局或省厅盖章。所有盖章完成后,将所有资料(包括章和证书复印件)送到新单位所在省的建设厅。
等待审核:
在等待审核期间,如果需要撤销转注,原单位需要联系当地建委,将个人信息从系统中退回。
完成撤回:
一旦申请材料被审核通过并完成所有必要手续,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将被正式撤回,不再拥有执业资格,除非重新通过注册程序。
建议:
在进行撤销转注前,务必与原单位和现单位充分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
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建议联系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