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在煤矿事故中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处罚措施:
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当行为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时,可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当行为导致情节特别恶劣时,可判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则处罚更为严重,可判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时,可判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判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可处以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未进行安全评估或未按要求采取措施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或未按照安全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措施的,可处以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安全事故
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可罚款 3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可罚款 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重大不安全隐患
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否则,可罚款 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拒不改正或依法应行政处罚的行为
经现场处理决定后拒不改正,或者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违法行为
注册安全工程师有特定违法行为的,如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出租出借执业证等,可处以 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并禁止其在五年内再次申请注册,造成损失的,还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严肃安全生产纪律,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进行。安全工程师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