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履行监理职责时若因工作失误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工程师或其所属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的赔偿范围和程序:
赔偿责任的承担
监理工程师在履行合同义务时,若因工作失误导致施工单位损失,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或其所属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监理工程师作为建设单位的代理人,其工作失误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但建设单位在赔偿后有权向监理单位追偿。
赔偿范围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损失,如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工程延期等。
此外,还包括因监理工程师工作失误导致的甲方遭受的第三方索赔、罚款、行政处罚等损失。
赔偿程序
施工单位首先应收集证据,包括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失误证明、损失证明等。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金额的限制
监理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事先合同约定的监理报酬总额。
责任界定
监理工程师的失误若因未履行监理职责或与被承包人串通造成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严重者触犯法律需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时,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要求赔偿,赔偿范围涵盖直接和间接损失,最终赔偿责任由监理工程师或其所属单位承担,但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监理报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