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一级建造师证书的相关信息如下:
证书颁发
一级建造师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联合批准颁发,属于注册类证书。
证书内容
证书内页第一面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红色国徽,第二面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红色国徽。
证书效力
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全国范围内通用的,获得证书后经过注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报考条件
200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获得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遵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
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
免试条件
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这些信息为2003年一级建造师证书的相关情况提供了详细的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