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印章继续使用文件

星河天街园长 · 2025-01-06 07:20:04

关于造价员印章继续使用的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

中价协024号

该文件是2011年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的补充规定。文件明确指出,对于2012年之后涉及印章和证书变更的情况(如跨地区或部门变更、验证等),应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对于仍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应继续使用。

中价协015号

该文件是中价协在2005年发布的,主要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虽然该文件没有直接提到印章的继续使用问题,但作为造价员管理办法的一部分,它为后续关于印章使用的规定提供了基础。

潮州市造价员从业印章管理通知

该文件是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时间是2012年。文件规定,从2012年12月31日起,启用新印章,全面停止旧印章的使用。对于持有2010年12月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造价员从业印章,在有效期内的应继续使用。

其他相关文件

有一些文件提到了造价员印章的使用和续证问题,例如2024年7月7日发布的文件提到造价员资格取消后,原有证书仍然有效,但签章已经无效。此外,2024年5月3日的文件强调造价员章到期后需要及时进行续证,否则不能继续进行相关的造价工作。

建议

继续使用:对于仍在有效期内的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应按照中价协024号的规定继续使用。

更新印章:对于2012年之后涉及印章和证书变更的情况,应按照新规定执行,及时更新印章。

续证:造价员章到期后,应提前办理续证手续,确保资格齐全,否则将影响继续从事造价相关工作。

这些文件为造价员印章的继续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确保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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