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报告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告类型及内容
日报:记录每日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汇报、问题反馈、工作计划等。
周报:总结一周的核心工作内容、困难和问题、解决方法、下周工作计划等。
月报:详细记录一个月的工作计划、工期计划和完成情况、工程变更、现场管理、销售情况等。
综合报告:包含日报、周报、月报的信息和整个项目的总体情况,为工程领导和业主提供全面反馈。
监理专题报告:针对特定专题编制,如某项施工问题或事件。
监理工作报告:在工程验收前完成,反映监理工作的全面情况。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编制,全面反映项目情况。
编制周期与报送
监理月报应全面反映当月监理工作情况,编制周期与支付周期同步,在约定时间前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单位。
监理专题报告根据事件持续时间,可提交中期报告。
监理工作报告应在验收工作开始前完成。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应在结算监理费用后5-6日内发出。
报告格式与内容
报告应真实反映工程或事件状况,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语言简练、数据准确,并附必要的图表和照片。
具体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和编号、报表类型、报表周期、监理工作内容、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汇总和分析、建议和措施等。
审核与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监理报告,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单位。
法律法规与合同要求
监理工程师在编制报告时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报告内容与合同要求一致。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报告要求详细且规范,旨在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进度和质量,并为相关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