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盈余资金是造价工程师在项目财务管理中需要计算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反映了项目在特定时间段内的资金结余情况。以下是累计盈余资金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基本计算公式
累计盈余资金 = 流动资产总额 - 应收账款 - 存货 - 现金,或者
累计盈余资金 = (资金来源与运用最后一年) - 固定资产余值 - 回收流动资金。
基于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
累计盈余资金 = 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 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 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累计求和。
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 销售收入(含税) - 经营成本(含税) - 增值税 - 增值税附加税 - 所得税。
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 现金收入 - 现金流出 = 现金收入 - 投入的流动资金。
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 投入的流动资金 - 当年应还款的本金 - 当年应还的利息。
基于收入和成本的计算方法
盈余资金 = 总收入 - 总成本 - 税金。
总收入包括合同价款、变更价款、工程款等;总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费用等;税金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运营期最后一年的计算
运营期最后一年的现金流入 = 销售收入(含税) + 固定资产余值 + 自有资金回收。
运营期最后一年的现金流出 = 经营成本(含税) + 增值税 + 增值税附加税 + 所得税。
运营期最后一年的净现金流量 = 最后一年的现金收入 - 最后一年的现金流出。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造价工程师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对于复杂项目,建议结合项目的财务报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详细计算。
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相关教材和例题,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