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在造价工程师(工料测量师)领域存在资格互认机制。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互认协议
2003年11月以来,内地与香港陆续在多个专业领域签署了资格互认协议,其中包括造价工程师。
2024年3月,双方签订了《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互认补充协议》,决定开展第四批资格互认工作。
申请条件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含4年),同时具备中价协个人会员资格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符合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连续时间4年以上(含4年),职业道德、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在大专院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教学工作的教授、副教授,任现职4年以上(含4年)。
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从事造价管理工作4年以上(含4年)。
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于5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中价协会员服务部。
申请材料
内地造价工程师互认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推荐人员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学历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会员证书等复印件。
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800字)。
本人近3年完成的5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或科研项目封面及简介,并说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
培训与考试
香港测量师学会将于7月中旬对符合本次互认条件的内地造价工程师进行培训、考试。
培训内容包括香港测量师学会的职业道德规范、BIM应用与数字化、替代性争议解决、香港主要的合同和招投标模式及合同原则等。
互认成果
截至2024年6月,已有136名内地造价工程师符合资格互认条件,并被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其他信息
2024年11月,公司总经理赵雪青等18名内地造价工程师参加了香港测量师学会专业资格互认第四批颁证活动。
通过这些信息,可以看出内地与香港在造价工程师领域的资格互认机制已经建立并运行多年,为两地专业人士提供了交流和合作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