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与检查
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审核与审批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批。
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
纠正与停工
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如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规定施工等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
调解与处理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如施工单位与业主、设计单位之间的纠纷等。
调查与处理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合同管理
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和竣工,对施工进度方案进行审查、修改、批准。
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后供施工单位执行。
对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签字认可。
付款与签证
工程付款凭证的签发权,确保施工单位按进度获得付款。
其他权利
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接受继续教育,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这些权限旨在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协调各方关系,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