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筑企业建造师政策的主要变化包括:
资质审批管理
住建部收回了之前下放的资质审批权限,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
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级别要求提高,申请特级和一级资质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需在满足A级或B级工程项目标准。
建造师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造师注销政策
广东省允许一级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线申请强制注销其注册资格,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社保和纳税信息核查
在申请资质延续时,企业需提供申报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参与审核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
资质延续要求
企业在申请延续资质证书时,必须提供申报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保建筑行业人员的合法性及专业性。
取消纸质证书
采用电子化管理,减少申请与延续的手续繁琐性,提高行政效率。
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
企业因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时,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
建造师培养与奖励
部分地区如江苏省启东市对培养一级建造师且在本地服务年限满3年的建筑企业给予奖励。
这些政策变化反映了建筑行业对资质管理的趋严,旨在提升行业整体的专业水平与施工安全,并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企业和个人需要适应这些变化,确保符合新的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