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年假规定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如果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则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同样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建议:
二建工程师在申请年假时,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
若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年休假,应与单位协商并征得同意,以便合理安排工作和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