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正高级评审是指对申请人的安全工程师职称评审进行审核和评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正高级安全工程师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标准。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格条件审查
审核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等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学术成果审查
评估申请人在安全工程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技术报告等。
工程实践审查
评估申请人在安全工程实践中的工作经验和成绩,包括参与的项目、工程实施情况、技术方案等。
综合评价
根据以上审查结果,对申请人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确定其是否符合正高级安全工程师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
评审结果将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公示和通知,申请人可以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申诉或者再次申请评审。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
宁波市范围内从事安全科学应用、安全技术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执行。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应达到80分以上;经中评委核准分值在80分以上人员,可予推荐。
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
全市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宁波市应急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本次申报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2020-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答辩环节
答辩环节:
对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正高评委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的,应参加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可联系省应急厅评审机构咨询。
以上信息提供了安全工程师正高级评审的详细要求和流程,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