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十六字方针

左芳精彩说 · 2025-01-06 22:57:31

监理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 “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

具体体现如下:

该审的审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内容及编制,并审核其程序;

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的编制内容及论证程序;

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持证上岗情况等;

对工程计量、签证的工程量及费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人员、能力等是否满足工程需要进行审核;

对施工单位选择的实验室资质、计量认证范围、实验室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该查的查

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尤其是项目经理到岗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自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检查进场的分包人员、资质是否与批准的分包报审资质资料一致;

检查分部、分项施工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该管的管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数据和资料。

该报的报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月报、监理总结报告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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