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证报废的步骤如下:
准备注销材料
监理工程师注销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件;
监理工程师证书;
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注销范围中的任一情况证明;
监理工程师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提交注销申请
到监理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登陆全国监理工程注册系统,填写注销申请表,并打印;
到所在地的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建设部收回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印章。
准备额外材料
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原注册单位解散的证明;
携带本人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到省政务中心大厅注册监理工程师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联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等待审核
申请人进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通过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数据电子文档;
向原聘用企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注销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建设部对所有申请注销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对准予注销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收回、核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领取注销证明
等待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证明。注销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就不再具备从事监理工作的资格。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要求。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及时联系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注册管理机构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