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处理索赔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性原则:
索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实际损失原则:
索赔要求必须基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且这些损失能够被合理地计算并反映在成本费用中。
可预见性原则:
索赔事件必须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否则可能不被视为可索赔事项。
公平合理原则:
索赔要求应当公平合理,符合合同精神及行业惯例,不能漫天要价或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
合同原则:
索赔必须基于合同条款,符合合同约定。合同是索赔的根本依据,包括合同正文、附件条款及变更订单等。
及时性原则:
索赔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索赔可能不被受理。
完整性原则:
索赔要求应完整、真实地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对方审核。
风险分担原则:
建设工程中的风险应当合理分担,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公平地承担相应风险。
不可抗力原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免责或部分免责处理。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在处理索赔时,应当严格遵循上述原则,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