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建造师需要以下手续:
首次报考人员
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续考人员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一年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免试科目人员
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增项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仔细核对各项材料,避免遗漏或错误。
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具体报名流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