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更名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在线填写申请表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申请表》。
上传证明文件
在线上传公安机关提供的变更后的户籍证明或变更证明。
提交审核
将所有资料报送到企业管理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变更注册资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如果执业企业、聘用单位或建造师姓名发生变化,需要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提交书面材料
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一式一份(或三份,视跨省变更情况而定)。
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执业企业变更的,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姓名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审核与更换证书
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申请人所在县、市建筑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由企业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打印证书、更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注册等用印栏统一加盖“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建议:
在进行姓名变更时,务必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
如果涉及跨省变更,可能需要额外关注原聘用单位和新聘用单位的协调和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