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土建转注是指将注册在土建专业的建造师资格转移到另一个单位的过程。以下是转注的具体步骤:
准备相关材料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劳动仲裁裁决书;
与原聘用单位出具的未担任项目负责人情况的证明;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原件;
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若干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提交材料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同时,新聘用单位也需要在其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一份同意转注的意见书。
办理转注手续
持同意转注的意见书,到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注手续。主要包括:注销原注册证书;收回原执业印章;开具转注证明。
领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最后,凭转注证明到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至此,二级建造师的转注手续全部完成。
建议:
在进行转注前,建议二级建造师在自己目前所在的行业中多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领域经验,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单位的工作要求。
同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