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双随机抽查不合格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
这是建造师双随机抽查中常见的违规行为,注册建造师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与其注册单位一致,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
挂证行为:
部分注册建造师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挂证”行为,即其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这种行为也属于不合格范畴。
未到岗或到岗率低:
有些建造师在抽查期间未到岗或到岗率低,也被视为检查不合格,并需要限期整改。
对于双随机抽查不合格的建造师,处理措施通常包括:
限期整改:
不合格建造师将被要求限期整改,确保其社保缴纳情况与注册单位一致,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重点审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这些建造师的社保缴纳、人员业绩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以确保其合规性。
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可能包括罚款、暂停执业资格、撤销注册等严厉措施。
建议相关企业和建造师认真对待双随机抽查,确保自身合规,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影响资质申报和工程招投标等业务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