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 可能会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责令限期改正: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逾期不改的处罚:
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将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还可能面临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以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建议造价员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果遇到原单位不配合的情况,可以尝试与原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