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防工程师复审要求如下:
遵守法律法规 :考生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教育背景
专科: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非消防工程专业专科毕业,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本科:消防工程专业本科或相关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非消防工程专业本科或相关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研究生:含消防工程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非消防工程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硕士: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非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博士: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工作经验
报考者在报名前需要累积相应年限的工作经验,具体要求如上述教育背景中所述。
专业技术工作要求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应与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和个人注册级别相符。
在注册有效期内,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应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则在一个年度内至少应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必须以聘用单位名义出具,并由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加盖执业印章。
提交材料
近期工作证明。
继续教育证明。
无违法记录证明。
具体要求以当地消防部门通知为准。
提交时间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资格。
材料真实性
提交的审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诚信承诺
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考后核查。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交,以确保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