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加强造价工程师管理,规范执业行为。
适用范围:辽宁省注册造价工程师。
定义:注册造价工程师是通过统一考试或资格认定取得资格的专业人员,需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管理
注册制度: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注册才能执业。
注册条件:
取得执业资格。
受聘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相关工程建设单位。
无不予注册的情形。
注册程序:
初始注册:取得资格后1年内申请,需符合继续教育要求。
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需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申请,初审机关在5日内审查,注册机关在10日内作出决定。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参加继续教育,确保执业水平。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行业自律工作。
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
考试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
考试时间:
一级造价工程师:分4个半天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或4小时。
二级造价工程师:分2个半天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或3小时。
成绩管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行业自律
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
这些细则为辽宁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提供了详细规定,确保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性和执业行为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