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响应时间、保护面积、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等是水雾灭火系统设计的关键参数,具体设计参数如下:
工作压力
用于灭火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5MPa。
用于防护冷却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MPa。
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5MPa。
喷头的最低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0MPa。
响应时间
用于灭火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用于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用于其他设施的防护冷却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0s。
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
保护面积
保护面积是指保护对象的全部暴露外表面面积。
保护面积可按保护对象的规则外表面面积确定,当保护对象的外表面面积不规则时,应按包容保护对象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
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应根据具体保护对象和系统设计要求确定,并通过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确定。
其他参数
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m²,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
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单个防护区的容积,泵组系统不宜大于3000m³,瓶组系统不宜超过260m³。当超过单个防护区最大容积时,宜将该防护区分成多个分区进行保护。
这些参数是水雾灭火系统设计的基础,实际应用中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