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合同如何履行

星星讲知识 · 2025-01-07 13:08:34

造价工程师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则:

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讲诚实、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以善意的心理履行合同,并遵守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补充协议:

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

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代为履行

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未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只是改变了履行主体。

这些原则和规则为造价工程师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议双方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在遇到不明确或需要补充的内容时,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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