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在2016年已被取消。根据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该决定明确指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不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列。
虽然造价员资格已经取消,但其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已经停止,已取得造价员证书效用不变,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同时,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此外,废止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关于“资格证书原则上每四年验证一次”的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因此,目前签署商务报价文件的资格仅限于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资质不再作为必要条件。对于已经取得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可以通过报考助理造价工程师来转换职业身份,具体的考试大纲、报考条件等请密切关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