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造价员章丢失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凭证遗失声明
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一份遗失声明,声明中需包含造价员章的名称、编号等相关信息。
登记遗失
携带身份证、原造价员章的复印件(如有)以及报纸上的遗失声明,到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提交材料
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遗失后的回执
遗失声明报纸
原造价员章的复印件(如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当地政策)
补办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造价员章补办申请表》。
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一般需要5-15个工作日。
领取新章
审核通过后,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新的造价员章。
建议您在补办过程中,提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补办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