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适用于以下生活场合:
公众聚集场所:
如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
医疗和教育机构: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
国家机关:
包括各级政府机关。
传媒机构:
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等。
交通运输场所:
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等。
文化娱乐场所: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等。
工业场所:
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以及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等。
科研单位:
重要的科研单位。
其他高风险场所: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此外,二级消防工程师的使用范围还包括:
商业建筑:
如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等。
工业建筑:
如工厂、仓库、物流中心等。
公共场所:
如学校、医院、剧院、体育馆等。
住宅区:
如高层住宅、别墅区等。
其他场所:
如机场、车站、码头等。
总结来说,消防工程师适用于各类需要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维护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工业、医疗、教育、政府、交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持有消防工程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这些场所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